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职能

巴青县财政局

来源:巴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8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那曲市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具体包括:

(一)执行国家出台的财经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的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三)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政府性基金;

(四)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政策制度;

(五)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债务余额限额申请和管理;

(六)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

(八)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

(九)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办公地址:巴青县达尔塘路14号

三、办公电话:3612733

四、办公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工作时间0930-1230

下午工作时间1530-1830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工作时间100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530-1830

巴青县财政局

2021109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