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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审计局

来源:巴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8

一、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起草审计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和自治区审计厅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按规定对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和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等。

二、办公地址:党政大院内

三、办公时间:夏季(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冬季(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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