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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巴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28

一、主要工作职能

一是负责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三是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定地方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和培植、经营利用,按照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多图空间用途管制。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八是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九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

二、办公地址

巴青县农业农村局院内

三、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9:30—12:30   下午:3:30—6:30

冬季:上午:10:30—13:00   下午:3:30—6:30

巴青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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