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巴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局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国土空间作出的总体安排,是一定时期内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改的政策和总纲。
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告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6日(共30天)
二、公告渠道:巴青县人民政府官网
三、反馈方式:来信来函那曲市巴青县自然资源局或通过巴青县自然资源局邮箱发送反馈。
地址:巴青县自然资源局
邮箱:bqxgtzyj@126.com
邮编:8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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