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巴青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巴青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巴青县拉西镇13村益曲河南侧;
主要建设内容: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配置1×120t/dTFB气化焚烧炉,1×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蒸汽全部用于供热、发电。厂发电量除供本项目自用电外,富余电送外网销售。同时配备烟气净化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11035.79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青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江 久
联系电话:15289131234
电子邮箱:baqingxianjs@163.com
通讯地址:巴青县达尔塘路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重庆圣希怡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勇
联系电话:15111839010
电子邮箱:84178488@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荣路10号12-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和建议。
下载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sR5RiD5U 密码:akqjr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电话、信函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见建设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2)电子邮件:见建设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