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青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依法治藏工作要求和市委依法治市具体安排,狠抓“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巴青”建设,为巴青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法治建设工作全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等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全面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法治巴青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党组会议开展学法32场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次,县政府党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1次,各乡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2场次,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书籍共计500册。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优化工作职责,制定《中共巴青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县工作摆在全县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召开2023年度专题述法会议暨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各乡镇、各单位采用现场和书面的形式进行述法,实现了述法全覆盖,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责任。三是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十项举措任务分解表》《中共巴青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深化改革,稳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那曲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召开巴青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开展“四上企业”清零行动,营造出公平高效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取消证明材料25项,减免233户房租436.11万元,减税降费274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线下办件20157件,线上办件19102件,电子证照签发7195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处20余起上级转办、来电举报和留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体检”“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三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登记审批效率,全县共有市场主体4146户(合作社126户、企业490户、个体3530户),同比增加11.57%。通过“网信巴青”、商户群、入户等形式宣传引导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加强年报申报工作,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年报上报率分别为100%、100%、99.8%。
(三)推进良法善治,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1名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经济合同、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对《巴青县虫草采集公约》开展合法性审查3次,对县直部门拟定的各类合同和规章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查24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涉及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专项工作,对涉及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废止2件、修改2件。三是强化复议应诉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截至目前,按期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成功办结4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建议书1份。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绿色通道”,全面提高受理时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源头预防涉企争议的作用,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日常动态管理,按照《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逐一核对,及时复核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对执法人员因调离、调整、辞职等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及时收回执法证件32件。二是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入口关”,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机考,15人通过考试并成功申领执法证,组织开展3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提升了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意识、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确保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抓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建立“部门自查+上门评查”模式,对县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等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案件评查,评查案件卷宗4件,向相关单位反馈整改意见12条,全面提高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通过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网络信息等关键领域的强力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隐患,精准实施惩处,以点带面推动各行业规范运行,有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彰显法治权威与治理效能。截至目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共83件。
(五)坚持全民普法先行,扎实推进各类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巴青县2024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巴青县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普法责任,抓实抓细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十进”法治宣传活动3500余场次,设立宣传展板及横幅400余份(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用品16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2万余人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巴青县2024年“妇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巴青县2024年关于在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项普法活动方案》等文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以各类法治宣传时间节点为契机,抓好宪法、民法典、土地法、城乡规划法、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食品安全、道路交通、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土地法等专题法律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普法质效。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月”“9月民族团结宣传月”“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和虫草采集期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普法活动30余场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0场次,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等重点领域精准普法活动30余场次,“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2场次,切实让法律知识从“纸上”走向“生活”。落实2024年度普法经费12万元,人均普法经费达到2元。探索创新宣传方式,按照“四易”工作法,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紧紧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寺庙僧尼、群众四类重点对象,用好“巴青融媒”“网信巴青”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乡村振兴那曲奋进”之法治同行普法微视频自主创作力度,着力打造巴青普法宣传品牌,提升普法实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面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470名,村居法律顾问156名,基层学法用法蔚然成风,进一步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础。2024年,巴青县玛如乡改迦卡村村委会主任索南贡培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精心设计打造矛盾调解中心。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立足实际需求,在全面调研掌握前期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投入8万余元建成标准化县级“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建设乡镇“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研究制定《巴青县“一站式”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按照“1+1+1+N”功能分区要求,整合解决各类非诉讼纠纷的调解方式,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等功能于一体。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动体系,制定出台《巴青县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机制,落实“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机制,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1人,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2次,积极邀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深化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合配合,强化诉调、警调、访调等联动机制,推动构建新时代大调解格局。三是创新调解模式。巧用“人民调解+”模式,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法律援助等相结合,推出组团式、复合式纠纷化解方案,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初始、稳控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举办“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颁奖仪式,号召全县各级调解队伍对标优秀、争创一流,奋力谱写人民调解浓墨重彩的篇章。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含县乡“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0件,调解成功261件,涉案金额829.95万元,兑现“以案定补”资金6.868万元,司法确认87件。
(七)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持续发挥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用,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465件。加强律师、司法所、法律援助之间相互协助,从“防范、化解、全覆盖”着力,针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涉企行政复议等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715人次,有效满足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擦亮“为民服务”底色。二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以来,县公安局共受理刑事案件37起,追缴返还电信网络诈骗资金209266元,扣押违法所得6000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起,制发检察建议19份,磋商2起;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65件(包含诉前案件),审执结798件,综合结案率达82.6%。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安排、轻落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成做成了,把做完了当成做好了,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狠劲。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执法队伍力量配备不足,法治人才短缺,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自我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调解机制还不够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有效、联动性较差,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还不够突出,调委会作用还需进一步激活和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未形成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域协调推进、整体提升,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建立“以案释法”机制,持久发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制作普法微电影、微动漫、短视频,以“法律十进”为载体,开展“智慧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开展精准普法活动,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时效性。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村”培育工程。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类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实行执法文书标准化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程序与实体并重,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总量和行政败诉率逐步下降。五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打造巴青县法治公园,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