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巩固、提升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村(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以下简称“四旁”)植树行动,构建优美洁净的乡村人居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国土绿化决策部署,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坚持与创建文明村镇和园林式乡村相结合,坚持与扶持一批贫困户相结合,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突出城镇和道路绿化,稳步推进巴青县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绿色巴青。
二、主要任务
2021至2022年计划植树4.172万株,2023年巩固提升植树成效,到2023年底,海拔4300米以下行政村,户均植树不低于40株。完成营造林4.172万株(0.085万亩),其中雅安镇植树1.428万株、拉西镇植树2.144万株、杂色镇植树0.6万株。
(一)路旁绿化。在317国道、乡道、村道两侧种植高山柳、本地杨树,建设公路林带,实现道路林荫化。
(二)村(宅)绿化。种植高山柳,建设围村林,实现“一村一片林,村在林中”。在海拔较低的牧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种植旱柳,建设绿色生态庭院,实现“林在村中”。
(三)水旁绿化。在益曲河及其支流两岸种植巴青红柳(或高山柳),逐步形成河道生态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旁”植树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特成立巴青县开展“四旁”绿化植树活动小组,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具体如下。
组 长:王 剑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克绕罗布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永忠久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朗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嘎罗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多吉平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顾 绍 暄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宋 文 文 雅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 鹏 飞 拉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索朗措加 杂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克绕罗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的筹划和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地块阶段(2021年4月至12月)。按适地适树原则设计苗木种类,在拉西镇、雅安镇、杂色镇等3个镇选取23个行政村、1043户作为“四旁”植树试点村、示范段、示范点,确定造林地块,勘察测量,定标定位;根据造林地气候、土壤类别,按照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设计苗木种类、规格及数量。
(二)苗木种植阶段(2022年4月至5月)。县自然资源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完成整地、树穴开挖和种植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6月)。拉西、雅安、杂色等3个镇组织有关工作人员于6月24日前完成初验,6月25日起县“四旁”植树活动领导小组里组织开展督查验收,10月底前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四)苗木管护阶段(2022年7月)由县自然资源局下发苗木养护手册,与苗木所在镇实地清点苗木数量,签订苗木养护责任书,对苗木养护进行分工负责、包干到户,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制,确保苗木管护管理到位。
五、资金来源及概算
根据西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检查验收办法》《西藏自治区乡村“四旁”植树行动管理办法》(藏绿委办字﹝2021﹞2号)文件规定,所需资金实行区、市、县三级承担保障机制(其中区级承担78%,市级承担11%,县级承担11%)。所需树苗由县绿化委员会结合巴青县气候实际,严格按照区、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采购。
此项活动需种植苗木41720株,经市场调查,共需资金208.6万元,其中区级保障162.708万元,市级保障22.946万元,县级保障22.9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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