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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青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来源:巴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4-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的意见》国办发〔201945)、《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18《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202119号)及《巴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青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2212号)切实做好202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巩固好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养护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养护工作职责,为确保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实施,保证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巴青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领导小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多吉平措县交通运输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拉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雅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杂色镇人民政府镇长

玛如乡人民政府乡长

其美扎巴江绵乡人民政府乡长

益西措姆本塔乡人民政府乡长

永珠次仁巴青乡人民政府乡长

嘎嘎扎西贡日乡人民政府乡长

达瓦次仁阿秀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旦多吉岗切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伦珠曲宗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县交通运输局四级主任科员

县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

县交通运输局一级科员

次仁琼杰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干部

各乡镇分管交通工作的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巴青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道路养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为梅运杰,办公室成员为沈敖、胡俊清、次仁琼杰,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组长为农村公路养护第一责任人,全面安排部署巴青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副组长职责为协助组长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和细化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养护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日常材料上传下达工作,同时做好养护监管、验收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所有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截止目前,全县列养农村公路共446公路,总里程2388.119公里:其中县道4条,292.077公里;乡道14条,229.689公里;专用公路193条,900.721公里;村道235条,965.632公里。

三、农村公路养护目标任务

完成好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一)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

1.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县道、乡道和铺装路面的养护;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任务、乡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责任清单;监督各乡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提升农村公路灾害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督促乡人民政府履行道路管理养护责任,对乡人民政府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服务水平,强化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员的履职监督、考核工作,与路长制深度融合,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2.县财政局职责。完善管理养护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和运行经费支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支,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根据《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202119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应按照养护资金配套比例,每年按时足额将县级配套的20%的道路养护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3.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本乡区域内的村道及其他专用公路(牧场道路、寺庙日追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充分运用路长制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推进乡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养护工作,发挥村民委员会老支书、老村长、老党员、老模范和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按照农牧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强化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的监督考核。县交通运输局和各乡严格压实主体责任,摸清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人员底数,逐一建立档案,并切实履行好对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的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农村公路养护员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导意见及考核办法,通过集中宣传、发放岗位职责明白卡等方式使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清楚岗位工作职责、管护路段(里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同时将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与网格(路段)路长深度融合,发挥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对道路的网格管护优势通过对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履职考核,实现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资金兑现。进一步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监管、考核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农村公路生态养护员作用,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强路域执法。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和路面巡查频率,及时查处损坏路产、侵害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

)进一步提升道路保通能力。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网布局和灾害区域分布等情况,制定应急处突预案,合理配置应急力量,保障农村公路发生水(雪)毁等自然灾害及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应急事件时,做到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抢险保通及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健全层级匹配、衔接完善的响应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桥梁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桥梁损毁发现及时,通报养护主体渠道顺畅,养护责任主体养护措施反应迅速。

)积极推进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理念,按照公路基础好、路域环境美、服务效果优的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各乡镇组织干部职工、农村公路管护员开展爱路护路意识宣传和农村公路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干净整洁

四、强化资金支出管理

(一)资金支出方式。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专款专用,要确保用出实效。2023年度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养护经费2023年配套养护经费中支出。根据《巴青县小额基建项目直接发包和比选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发包给有资质的养护单位开展养护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需做好养护过程监督管理、养护结果验收。

(二)强化养护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到位、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各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审计机关不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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