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推动巴青县草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今年我县组织开展新一轮草地载畜量核定优化工作,《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草原承载能力科学评估成果,将全县草原核定载畜量由90.2万绵羊单位优化提升至121.7万绵羊单位,新增载畜量指标31.5万绵羊单位。为确保新增指标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分配至各乡镇,切实保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巴青县作为重要生态屏障和纯牧业县的功能定位,以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与牧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核心原则,通过科学核定、民主协商、公正透明分配新增载畜量指标,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与结构,引导牧民转变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在切实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原真性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畜牧业综合效益,有效促进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有机统一,为建设生态文明高地、推动高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为本,科学承载
以草原生态健康状况、可持续承载能力及生态功能定位为根本依据,基于权威草原监测数据、草地类型、生产力动态、植被盖度及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科学核定各乡镇、村居新增载畜量,坚决杜绝超载放牧。大力推广舍饲半舍饲、划区轮牧、季节休牧、禁牧封育等绿色低碳养殖模式,推动畜牧业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生态安全底线与产业发展长期协调。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分配过程全面实行“因素法”综合核定,确保规则统一、尺度一致、标准公平。分配依据、计算方法、工作流程、初步结果及最终方案必须全过程、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牧民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确保分配结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建立高效异议受理与反馈机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7个工作日内得到实质性回应与妥善处置。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结合《巴青县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成果报告》《巴青县禁牧区评估调整成果报告》《巴青县2023年草原基况监测成果报告》,充分考虑各乡镇自然资源禀赋、畜牧业发展基础、历史饲养习惯、生态保护责任、人口与牲畜规模等差异性,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精细化分配政策。统筹平衡当前生产需求与长远生态安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区域协调发展与特色化发展关系,避免“一刀切”。
(四)坚持程序规范,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数据采集—核实测算—民主评议—公示反馈—审核批准—下达执行”全流程规范操作。针对高寒草原、草甸草原、沼泽草地等不同类型细化载畜基准,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牧民基本收益。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分工,强化时限刚性管理。基础数据核定与上报15日内完成;分配方案公示不少于7日;异议受理与调查复核5日内启动并反馈。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工作台账,所有原始数据、计算过程、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永久归档保存,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倒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巴青县载畜量科学核定与合理分配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巴青县科学核定载畜量与合理提升工作成果分配工作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扎西尼玛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洛桑扎西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尼玛格桑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次仁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 中 明 县司法局局长
扎西措姆 县财政局局长
杨 东 林 市生态环境局巴青县分局局长
达增拉姆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专班主要职责是全面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全县载畜量科学核定与合理分配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及配套政策;统筹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难点堵点;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任务落实、进度质量、成效反馈;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研判会,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标准要求高质量完成。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由尼玛格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成员从两部门及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日常统筹协调、方案细化落实、数据汇总分析、技术指导服务、部门沟通联动、监督检查考核、信息报送宣传、档案规范管理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抓总、统筹实施;负责草原资源数据核实、载畜量测算、技术标准制定、成果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动态监测、档案管理。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负责畜牧业基础数据、牲畜存栏出栏、畜群结构、人工种草、饲草料储备、养殖技术指导、畜牧业转型升级政策衔接。
县司法局:负责方案合法性审查、政策法规解读、群众权益保障、异议事项法律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衔接、政策兑现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巴青县分局:负责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生态保护责任认定。
县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藏汉双语解读材料编制、融媒体宣传、舆情管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数据采集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意见收集、方案细化、到户落实、宣传引导、矛盾化解、动态监管。
四、分配因素、权重与方法
结合附件《巴青县2026年核定优化载畜量成果转化分配表》测算指标体系、全县新增314961.27绵羊单位载畜量指标总量,严格按照自治区核定优化载畜量工作操作细则,采用多因子加权综合评分法分配新增载畜量,统一设置7大类分配维度、配套10项量化子指标,各维度权重合计100%,所有指标数据均取自2026年草原基况监测、载畜量核定成果、乡镇基础台账,实现指标量化、计算标准化、分配可追溯。
(一)分配维度、子指标及对应权重(总分100%)
本次分配设置7大核心维度,各子指标固定权重占比与表格测算口径完全匹配,兼顾草原资源禀赋、饲草供给能力、生态保护责任、人口民生基础、历史饲养现状,统筹生态保护底线与牧区发展公平性,各维度细则如下:
1.可牧业利用天然草地维度(权重30%):作为载畜量分配核心基础依据,直接体现各乡镇原生天然草原饲草承载本底,突出天然草地资源禀赋差异,是新增指标分配首要考量要素。
2.其他草资源维度(权重10%):作为天然草地饲草补充来源,涵盖林间草地、滩涂、零星杂类草场等辅助饲草资源,弥补单一天然草地测算局限,均衡各乡镇多元饲草供给条件差异。
3.人工补饲保障维度(权重5%):量化各乡镇人工饲草料生产储备、舍饲半舍饲配套能力,对饲草料保障强、抗灾保畜基础好、畜牧业转型推进快的乡镇适度倾斜,引导发展种草养畜、减轻天然草场放牧压力。
4.生态责任承载维度(权重5%):重点兼顾禁牧区域牧民生产转型成本,对承担大面积禁牧管控、草原生态修复任务重的乡镇给予指标倾斜,平衡禁牧管控带来的畜牧业发展制约。
5.三江源生态保护维度(权重8%):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导向,对划入三江源保护范围、承担水源涵养、珍稀动植物保护核心生态职责的乡镇加大指标倾斜力度,匹配生态保护贡献。
6.综合植被盖度生态调节维度(权重22%):核心生态调节倾斜因子,植被盖度越高、草原生态健康度越好、草场可持续承载潜力越强,分配得分越高;以指标增量激励乡镇常态化落实休牧、轮牧、草原修复管护,巩固草原生态治理成效。
7.人口民生基础维度(权重20%):兼顾牧区民生公平底线,匹配牧民群众饲养需求、生产生活基础,缓解乡镇间人均可分配载畜量差距,保障纯牧业群众基本畜牧业生产权益,缩小区域民生发展不均衡问题。
(二)分配测算方法
严格遵循表格配套量化计算逻辑,采用单项指标因子得分→加权综合得分→按占比分摊新增指标三步标准化测算,全程依托附件分配表原始数据计算,公式统一、尺度统一、结果可复核。
第一步:计算各乡镇单一项子指标因子值
单项因子值=某乡镇该项指标原始数值÷全县该项指标合计总值
说明:全县各项指标合计值统一取自分配表最下方“总计” 行,所有子指标单独计算无量纲因子值,取值区间0~1。
第二步:加权计算各乡镇综合分配得分
综合得分=
(可牧业利用天然草地因子值×30%)
+(其它草资源因子值×10%)
+(人工补饲载畜量因子值×5%)
+(禁牧区因子值×5%)
+(三江源载畜量因子值×8%)
+(综合植被盖度因子值×22%)
+(人口民生因子值×20%)
说明:综合得分取值区间0~1,得分越高,可分配新增载畜量额度越高;全县各乡镇综合得分相加总和等于1。
第三步:核算各乡镇新增载畜量分配额度
1.基础分配计算公式:
某乡镇新增载畜量分配绵羊单位=全县新增总载畜量 314961.27 绵羊单位×该乡镇综合得分
2.数值修正规则:
测算结果统一保留2位小数;若各乡镇测算额度相加与全县总新增指标存在微小尾差,按照各乡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微调补差,最终确保全县各乡镇分配总额严格等于314961.27绵羊单位,与分配表“载畜量提升值”总计数据完全一致。
五、实施步骤
(一)测算与方案起草阶段(2026年5月下旬)
工作专班办公室严格依据分配因素、权重、方法及核定数据,开展精准测算、反复校核、科学论证,形成分配至各乡镇初步方案(草案),报领导小组初审。
(二)民主评议与县级公示阶段(2026年6月中旬)
初步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乡镇公告栏、村居公示墙、牧民大会等渠道同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乡镇、村居及牧民群众意见建议。
(三)意见处理与方案修订阶段(2026年6月下旬)
对公示期间收集的合法、合规、合理、建设性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题研讨、实地核查、技术论证,积极吸纳、修订完善方案,形成方案修订稿。
(四)审核报批与最终下达阶段(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
修订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批准。批准后以正式文件下达至各乡镇,并报市林草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乡镇细化落实阶段(2026年7月底前)
各乡镇依据县级方案,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精准测算、公平分配,制定细化到村(居)、组、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公示。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确保户户知晓、人人认可、规范落地。
(六)总结评估与动态管理阶段(长期)
每年底开展载畜量执行、草畜平衡、生态效益、牧民收益综合评估。建立载畜量动态调整机制,每3—5年根据草原监测、生态工程、气候变化、畜牧业发展实际重新核定、优化调整,确保长期科学合理。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宣传引导,凝聚思想共识
编制藏汉双语、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政策解读材料,利用融媒体、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入户宣讲、微信群等多形式全覆盖宣传,讲清政策意义、科学依据、分配方法、牧民权益、监管要求、奖惩机制,营造全社会支持生态保护、认同科学载畜管理、主动参与分配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技防+人防监督网络,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地面管护员日常检查、GPS定位监测、入户核查等手段,对载畜量执行、草畜平衡、放牧利用全时段、全方位、动态监控。对超载放牧及时预警、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三)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支撑保障
研究制定与载畜量分配紧密衔接、系统配套的政策体系: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载畜量执行、草畜平衡与补助奖励资金直接挂钩、精准兑现;
畜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支持舍饲半舍饲、畜群结构优化、品种改良、出栏加速、合作社发展、品牌建设;
饲草料基地建设支持政策:加大人工种草、秸秆利用、饲草料储备、抗灾保畜投入;
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对生态功能重要、禁牧任务重的乡镇加大生态补偿、项目倾斜、民生保障力度。
(四)畅通诉求渠道,维护和谐稳定
公布县、乡两级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异议反映电话与邮箱,明确专人负责、接访答疑、分流处置、跟踪反馈。对群众反映问题认真记录、快速响应、妥善处理、限时办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初始,确保分配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切实提升牧民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幸福感。
七、附则
本方案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共同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那曲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为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反馈至县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1.巴青县2026年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成果转化分配表
巴青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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